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
发布:马克思主义学院
发布时间:2019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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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审验对象
凡2019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,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。
二、审验时间
2019年9月20日。
三、审验学时要求
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明细表:
年度 | 2014年 | 2015年 | 2016年 | 2017年 | 2018年 | 2019年 | |
中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(申报高级职称) | 公需科目 | 26 | 26 | 24 | 24 | 30 | 30 |
专业科目 | 60 | 60 | 66 | 66 | 60 | 60 | |
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(申报中级职称) | 公需科目 | 22 | 22 | 24 | 24 | 30 | 30 |
专业科目 | 52 | 52 | 66 | 66 | 60 | 60 |
2019年需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从2014年至2019年(含2019年),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300学时;2019年需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从2014年至2019年(含2019年),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208学时;2017年之前的专业科目学习,任期内可以累计计算合格,2018年之后专业科目要求每年达到60学时。
四、审验程序
2019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,个人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:www.hnzjgl.gov.cn),严格按照时间界定和学时要求对《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》(见附件),核对本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、换算学时,对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材料,填写相关内容。
2018年之前已完成审核的学时部分需以学院为单位提交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》,报人事处登记汇总。
人事处将以上申报信息在系统后台进行审核管理,并推送上级部门审核。
附件:《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》
人事处
2019年9月16日